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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18, 2009

巴斯葛的赌博 Pascal’s wager

巴斯葛(1623-1662)是法国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早年认为几何学的方法是最可靠的,晚年转向神学,认为感性和理性知识都不可靠,只有信仰最可靠,它高于一切,强调直觉优于演绎,只有通过直觉才能洞察宇宙的真理。
巴斯葛曾以因果论来考虑是否要相信上帝,它的论证,叫做巴斯葛的赌博。证论的结果是以相信上帝为佳。简略地说,如果你相信上帝而上帝存在,你会没事;如果你不相信上帝而上帝不存在,你也会没事,但如果你不相信上帝而上帝存在,你可能有麻烦,可能要在地狱度过永生。所以,从逻辑角度来看,相信上帝对你有利的机会比较大。
这个论证,有个大前提:信者得救,得升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那是十七世纪人类的佼佼者根据当时的人类知识作出的推论。今天,认知科学已有可观的进展,感性、理性和直觉的知识的产生和人类大脑的那一部分的运作有关,已有初步的认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能够确认是那些神经电路(Neural circuits),在分别负责感性的、理性的和直觉的认知,并知道用什么方法,来促进这类神经电路的发展与运作。那时候,“洗脑”要改称“改脑”了。



邱辑

Saturday, May 9, 2009

结果轮对义务论(下)

一架载有两百多人的客机,失去控制,正朝向人口稠密的城市冲下去,已来不及疏散飞机将要着陆的地方的居民,而飞机着陆时,很肯定会有近千居民会伤亡。唯一可以避免这场伤亡的方法,就是马上炮击飞机,让他在天空爆炸。你会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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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连体婴,如果不施手术把他们分开,他们就只有几个星期的生命;如果把他们分开,手术成功率很大,其中一个婴儿可以健康地活下去,另一个肯定会死亡。如果你是医生,你会为他们做分割手术吗?如果婴儿的父母不同意做手术呢?(先不理法律怎么说,一般上,法律要有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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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病人肯定会在一个星期内死亡,而他的心脏和肾脏,正合乙和丙病人用。乙丙二人如不更换器官,肯定会比甲更早死,而当时没有其他人可以捐出适合的器官。如果你是医生,你会取出甲的器官来救乙丙的命吗? 如果甲不同意呢?(先不理法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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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太保以十个小孩的生命要挟你透露间谍的身份和藏身之处,而你根本就不知道在你们中间有间谍。但你很肯定他不会相信你不知道,你也肯定,他会执行他的恐吓,把孩子杀死。你会为了救十个无辜的孩子的生命,胡乱指出一个人,任何人,是间谍吗?如果会,用什么标准来选择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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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在山岭失事后,有好几个乘客生存下来。他们没有食物,走路无法脱险,拯救人员无法在两个星期内到达,到时人人都会饿死。如果把其中一个人杀了,他的肉,可以维持其他的人生存到拯救队到来。你会杀其中一人,吃他的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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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以上这些虚构的故事的事情,可以在真实生活中出现,挑战我们的道德立场。安乐死算是一个现代的例子吧?这类两难抉择,显示了道德标准的难以拿捏。难道道德标准是很随意的吗?

在西方,除了康德的道德规则,还有基督教的神诫轮,是属于义务论的。在中国,特别是儒家思想,也具有强烈的义务论倾向。 孔子认为“君子义以为上”,孟子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而汉朝的董仲舒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都是很明显的义务论者。

结果论在西方的最显赫的代表是边沁和穆勒的功利主义。在中国,有王充的主张“功用”,戴震则认为道德乃“人伦日用”。

道德上的尖锐相对立场,看来是超越文化的。

邱辑

Monday, May 4, 2009

结果轮对义务论(上)

飞行气球故障,飘向海洋,慢慢堕下;海里划游着饥饿的鲨鱼,飞行器上可以丢掉的东西都丢了,只剩下邱老师和他所带领的六个高材生。班德是六个学生中最胖的一个,他的体重,是任何其他一个学生的三倍。邱老师估计,只要把班德丢下去,飞行器就可以上浮,飘过鲨鱼阵,安全抵达对岸。

对邱老师来说,情况是极明显的,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什么都不做,眼看飞行器掉到海里去,让七个人成为鲨鱼的食物;二是把班德丢下去,让他单独喂鲨鱼去。对班德来说,两个选择的后果都一样:给鲨鱼吃掉。

这是个老故事。古人照单全收。 现代人聪明,要问:为什么邱老师不自己跳下去呢?答案是:只有他会操纵飞行器,他下去了,还有后患。还有更聪明的人要问:为什么不推其他的孩子下去?故事是说班德体重惊人,丢别人,要丢三四个。

好,不要节外生枝,言归正传。如果你是邱老师,你会选择哪个方案?

选择把班德丢下去,你就是伦理学上的“结果论者”(Consequentialist);选择另外一条路,你就是“义务论者”(Deontologist)。结果论和义务论是伦理学上针锋相对的两大派系。

这两派的差别,可以用手段和目的来说明。结果论者认为行为的对错,决定于行为结果的善恶,即目的决定手段的正确与否。义务论者则认为行为不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行为本身有它的内在的价值。比方说,杀人,不管为了什么,都是错的。

功利主义是结果轮之佼佼者,而最有影响力的义务论是康德的伦理系统中的“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 或“道德规则”。


邱辑

Thursday, April 16, 2009

伦理与道德有别?

约在公元前350 年, 亚里士多德说了这样的话:“美德,是牵涉到有选择、基于理性的中庸性格状态。它是“太过”与“不足” 的中庸。它是中庸,因为丑恶在被动与行动中比恰到好处有所不足或过多,而美德则寻求和选择居间者”。

这一意义上的中庸,是亚里士多德的美德的中心思想。但他的中庸,不是单纯的走中间路线。他的中庸,是基于理性的。比方说,在懦弱与鲁莽之间的美德是勇敢。勇敢不只是避免懦弱行为如临敌退缩,它还须包括避免有勇无谋、不顾一切的冒险,比如启动毫无胜算、损兵折将的攻击。勇敢基于理性,在现实环境下,采取恰当的行动。

亚里士多德 和其他同期的希腊哲学家一样,主张一个好人,不是在于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采用某种道德律。他们认为一个好人要通过修行与学习,使到自己习惯性地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该怎样行为。换句话说,好人要有好人的性格与倾向(character and disposition)。

近400年来,西方道德哲学家比较注重行动而不是人的性格,即注重人应该做什么而不是人应该是怎样的。这之间似有一道沟,因此有人建议把伦理(Ethics)和道德(Morality)分开,(Ethics在希腊文原本来自“性格”)以伦理指古希腊的概念,而道德指现代的概念。

但反对这种吹毛求疵的分别的,也大有人在。

在东方,无论是印度还是中国,道德一路来主要还是讲如何做人、讲“行 ”、讲“知易行难”、讲修行。这和古希腊哲人所主张的较接近。近代的东方人在道德上是不是大受近代西方思潮的影响? 是不是也从伦理走向道德?从重“做人”走向重“行动”?从重“性格与倾向”走向重“理智的选择”?从重“教条”走向重“明理”?

不管怎样,千万不可以走向虚伪、说一套做一套、“明知故犯”。

邱辑

Saturday, April 4, 2009

是运气吗?

周末,哥儿俩一起吃过晚饭,到酒吧喝酒谈天,交换意见和信息。 喝着喝着,喝多了两杯。这样的事,常常发生。但他们是处世小心谨慎的人,不会放任自己,不会喝太多,不会喝到醉醺醺。自己知道喝得差不多了,就会停止,各自小心翼翼地驾车回家。

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每个周末都有。平常、普遍,不引人注意。

甲如常安全到家,洗澡更衣睡觉,隔天醒来,头有点疼,但无大碍。

乙也如常小心驾驶,几乎一路平安无事,但是就在他快要到家的时候,突然有个小伙子,冒冒失失在他的车前面越过马路,因为太接近了,来不及停车,把他撞死了。乙报了警,被扣留,在警察局过了一夜。隔天早上,他头有点疼,身体无大碍,不过,与甲不同,他肯定要面对喝酒驾车撞死人的刑罚。

我们应该怎样看待甲乙两人的行为呢?在法律上,如果甲被发现喝酒驾车,他通常会被罚款,也许吊销驾驶执照一段时期。而乙呢?他很可能要面对几年的刑期了。

在道德上呢?也许法律反映了道德,我们也许会肯定乙的罪比甲的大。一个的行为,取走了一条人命,另一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喝了稍微过量的酒而驾车,没造成其他的伤害与损失。

但仔细地审核,会发现令两者有这样大的差别的,只不过是一个冒失的小伙子,恰巧在那时越过马路而已。这纯属巧合。两个司机,都喝了稍微过量的酒,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其余的,运气而已。造成乙的法律上的严峻后果的,纯粹是运气;而运气,不是乙能控制的。乙,不管是在道德上或是法律上,须为他不能控制的事负责吗?

这就难免要扯到“动机”与“结果”上来了。甲乙的动机是一样的;在喝了稍微过量的酒后,他们都特别小心驾驶,以免造成车祸。没有不良动机。结果就各异了。

在法律上,在道德上,人们应该为动机还是结果负责?还是应该对两者都负责?如要对两者负责,分量又该怎样分配?

再追上去,就要扯到“自由意志”上去了。在西方,在基督教的教义里,上帝造了人后,赋予他“自由意志”,要人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任。今天,科学家开始质疑这个“自由意志”的概念。人真的有“自由意志”吗?以前说“先天 ”“后天”,现在分子生物学较发达,不说了,现在说“基因”与“环境”了。人的性格,由基因与环境共同决定。在这样的境况下,人有“自由意志”吗?“自由意志”是不是应该重新定义? 如何定义?人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人怎样能为他的行为负责呢?

所以,不要小看这个不起眼的虚构小故事,它肆无忌惮地冲击了法律与道德的一些基础。

邱辑

Thursday, March 26, 2009

嫌犯的两难抉择

甲乙两人,持刀抢劫。事发后被捕时两人身上被搜到武器,但没有贼赃。警察把他们隔离侦讯。

警员对甲说:“你指证他吧,这样他会被监10年,你可以自由出去。”

甲知道,身怀武器,是一年徒刑。他也知道,警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打劫。他还知道,警察也正在对乙作出同样的献议。

他要考虑的是:“如果乙不认罪,我的最好抉择是指证他。这样,他会获刑10年,我得到自由身。如果他指证我呢?我的最好抉择,还是认罪、指证他,而获刑5年。否则,如果我不认罪,而他指证我,则我将获刑10年。” 因为两人都“不傻”,都在推理中得到同样的结论而认罪而各获刑5年。

可是,如果他们都坚持不认罪、不指证对方呢?他们将各获刑1年。

这个虚构的小故事,叫做嫌犯的两难抉择,是博弈论的经典例子。博弈论分析的,就是这类有明显的利益冲突的境况,以求得到比较理性的策略。这种策略,是让自己得到最大的好处,而可能出卖对方或与对方合作。对方可以是一个人,一个集团,一个国家或自然界。

日常生活中最常使用的博弈论名词,大概是“零和博弈 ”(zero sum game) 吧?弈棋、麻将等属于此类,即胜方和败方的输赢,恰恰相等,其和为零。嫌犯的两难抉择,不属零和博弈,它的结局,可以是双赢、俱输或赢输(输赢)。

现代社会复杂,学点博弈论知识,对做人处事,观察人际关系、商场交易或国际关系,都有好处。

邱辑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赌徒的谬论

甲乙两人聚精会神站在轮盘前面,完全忘了外面的世界。

“不可能第六次吧?已经连续五次开出红的,再来一次的概率有多大?押黑!” 赌徒甲心想。

他的朋友乙的想法不同:“哗, 红正当红,我可不能错失良机,押红!”

谁对? 谁错?

甲的想法可能是:“开出红色一次的概率是1/2,五次连续开红色的概率是1/32,而连续六次则是1/64。” 这想法,在理论上可能是对的。但轮盘的设计不是这样的。我们先不要考虑它有一个“零”或是两个“零”的问题,单就轮盘没记忆,每次掷骰,“红”、“黑”的概率都是一样的,都是1/2。既然没有记忆,则平均律(the law of the averages) 不适用。要押“红黑”或押“大小”,概率都是1/2。 如果把“零”计算在内,则概率更小。但“红”与“黑”,“大”与“小”的相对概率,还是一样的。

乙的想法,大概是来自“好运来时,挡也挡不住 ”的少数经验,是没有统计基础的。

一般人心目中的平均律大意是这样:某种结局,因为它以往出现的次数比预期的少,它在未来出现的机会就会比较大;相反,如果它以往出现的次数比预期的多,则它未来出现的机会就会比较少。这是误缪的,但许多人把它当定律,因为它与统计学上的定律(Law of Large Number)貌似。Law of Large Number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 投掷一个硬币10次,也许“头”在上的次数比平均数5次相差可能相当大,但投掷1000,则“头”在上的次数,比平均数500次,就会很小。投越多次,就越接近平均数。要注意的是,这统计学定律说的,是总体的事,不是个别事项;轮盘押注,是个别事项,两者形似而实异。把两者混淆当作一回事,可能会有麻烦,会输钱。

运气等同概率吗? 从乙的想法看,两者是不相同的。从上面的例子看,概率是约二分之一,乙心目中的好运气显然超过二分之一,要不然就不算是好运了。我们的“运气”的概念,一般上都不等于概率。概率可以计算出来,但不能用意志来左右。“运气” 是不能计算出来的,但似乎我们愿意相信它是可以左右的,超自然的力量可以左右它。也许出现次数比概率预期大的,就叫做“好运气”吧?大得越多,“运气”就越好。但出现频率比概率高,未必就是出于“运气”,它也许是出于一种尚未被发现的定律,而定律是一种预测或计算的工具。


邱辑

Wednesday, March 11, 2009

预测悖论

“犯人最迟将于下星期六前的临晨处决,但事先不知行刑的确实日期。”这样的宣布,对犯人应该是个坏透的消息,但诡计多端的积犯,心中却有令他宽慰的思维。

他这样推论:“如果我活到下星期五,就不可能在下星期六行刑,因为我事先已知道行刑的确实日期。因此,最迟会在星期五行刑。但星期五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若我活到星期四,我就会事先知道......”。这样,他依此类推,逐日往后推,最后推到现在,发现他不可能被处决。 因此,星期二当他知道要行刑时,他大吃一惊。

这是悖论还是谬论?也许两者都是。一段看似无暇的推论,却得到一个明显的错误结论,这不是悖论是什么?

被误认为真的假论点,就是谬论。这也是明显的谬论。

爱辩论是多数人的天性。个性强的人辩起来往往输不起,一输不起就越辩越勇,越勇就越容易掉进谬论的陷阱。常常掉进去而不自觉,还以为自己辩才无碍;或只为胜而辩。其结局,可能会和上述的犯人相似,严峻的,死到临头还不自知;轻微的,明明输了还死不认错。




邱辑

Wednesday, March 4, 2009

一堆沙悖论 (The Sorites paradox)

把一粒沙放置在一个地方,它不形成一堆沙;
加上一粒,成了两粒,也还不成一堆沙;
再加一粒,成了三粒,还是不成一堆沙……

如此一粒一粒加上去,加到了99,999粒,算不算是一堆沙?加到了100,000 粒,是不是一堆沙?

这是逐步增加的情况。逐步减少呢?

一个人,拥有满头秀发,也许有100,000根吧,拔去一根,这人就变成秃子了吗?当然不会!100,000根拔去一根,还有99,999根,还是满头秀发,怎会是秃子呢?
再拔一根,再一根,又一根呢?……..继续拔下去,最后会一根也不剩,而变成秃子了。很明显地,从毫无疑问的满头秀发开始,采取了一连串的小步骤,每一个小步骤本身都微不足道,而终于达到了毫无疑问的秃头的结局。每一个小步骤本身都没有造成此巨变的效应。我们能不问:这变化起於何时?

这个很古老的悖论,可追溯到古希腊逻辑学家Eubulides. Sorites出自希腊文soros,是"一堆"的意思。尽管它历史悠久,许多学者花了许多时间精力去研究,但至今人们对它还没有一致的解决方案。

问题出在我们的自然语言中的一些形容词的模糊性。不只是堆、秃两个形容词有这样的麻烦,其他普通的形容词如高矮、大小、贫富、胖瘦等等,都是模糊的,中间没有一个明确的分界线,把他们隔开。他们之间的差别,是程度上的差别。

传统逻辑的二值特性,应用到这类自然语言上的模糊词,免不了会有磨擦。为了更进一步协调两者,倡议发展模糊逻辑或其他多值逻辑,是顺理成章的事。

模糊逻辑 (Fuzzy Logic): 传统逻辑是二值的,即一个命题,只有两个“真值”,真的或是假的,没有第三个值。这种逻辑要求,对含有模糊词的自然语言,未免太苛刻。逻辑若要使用繁复的自然语言,似有放宽要求的必要。模糊逻辑最早应用在电子计算机上是为允许不准确性和有程度上的真值而设。真值被看作一个连续体,从0 到 1 的,1 代表真,0 代表假。中间的值数,代表程度上的真假,如0.8 代表“大体上是真的”,模糊逻辑对“人工智能”(AI)的发展极其重要,日常生活上的洗衣机和量血压器,多用到模糊逻辑。

喜欢批人说话不逻辑的朋友,请小心使用或干脆别用模糊词,免得自打嘴巴。

爱抽烟又爱健康的朋友切记这个悖论;想到要戒烟马上就戒,不要下不为例,因为你不知道抽到第几支烟时病发。

邱辑

Sunday, February 22, 2009

悖(Bei)论(Paradox)

(一)理发师的悖论

"在一个村庄里,有一位理发师,他只为所有不剃自己的胡子的人剃胡子”. 可能吗?谁为他剃胡子呢?如果他为自己剃胡子,那他就不只为不剃自己胡子的人剃胡子了;如果他不为自己剃胡子,那他就没为所有不剃自己胡子的人剃胡子了。

表面上看,这句话似很单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它的内在矛盾,它的逻辑不可能性。

符合这这个描述的理发师,是不存在的,因为理发师不可能同时属于“剃自己胡子”和“不剃自己胡子”这两组人。

基于看似正确的假设,作出看似可靠的推理,但却得到矛盾的结果的,就是悖论。

理发师悖论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形式。结构上,它与罗素悖论是一样的,那是一个在数学基础理论上非常重要的课题。

集合论(set theory)在数学上很重要;从哲学的视角,数、关系和函数,可以用集合论来完整无余地阐述而使数学建立在纯逻辑的基础上。一百年前,德国数学家/哲学家弗雷格(Frege)就曾尝试通过集合论来作算术的逻辑定义,当时的先驱们以为可以毫无约束地定义集合。罗素认识到其中的困难。他发现,有些集合,可以其本身为元素,有些则不能,如素数或质数这个集合,本身就不是个素数或质数。罗素提出"所有不是其本身的元素的集合"这个集合(the set of all sets that are not member of the set),是不是它本身的元素?在形式上,这个悖论和理发师悖论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断言没有这样的理发师,但如果我们说没有这个集合,那就等于把当时刚建立起来的集合论的基础炸开一个大洞!

罗素悖论清楚表明,当时的集合论的数学定义和处理出了困难。解决这困难,在于适当地限制集合的元素资格。集合论因而从朴素集合论进入到公理集合论。

我有意识地和悖论打交道,始于学集合论,而当时就是学罗素悖论或理发师悖论。我一直记得清楚的,而且时不时拿来玩玩的,是理发师悖论。至于罗素悖论,就有点模糊了。如果不是"温习"了一下,恐怕写不出上面那段文字了。不是因为老了,而是玩的东西好学好记,正经的东西难学难记也。

类似理发师悖论的例子很多,我们也许平时不小心身陷其中而不觉。如骗子说“我说谎” 或者骗子说“我是骗子”, “这句话是假的”,这类自指(self-reference)句,多有这个问题,大家要小心。

邱辑

Saturday, March 15, 2008

'Bird boy'

It was reported by Pravda on 27/2/2008 that a 7-year old boy living his life in a flat filled with birds and cages in Volgograd, Russia, can only communicate by 'chirping'. According to the report, the bird boy’s 31 year old mother treated him like a bird, forcing him to learn avian language and did not talk to him.
The boy doesn’t understand human language at all. He just chirps. When he realizes he is not understood, he starts to wave his hands in the way birds winnow their wings.
Pravda reported that authorities believe the boy is suffering from Mowgli (1) syndrome, after the Jungle Book character who is raised by wolves and that “Mowgli syndrome” has become wide spread in recent years. For example, during the last 2 months 5 persons with the same symptoms were found elsewhere. In Cambodia a 27-year old wild woman was recently found living in the jungles, walking nude and doesn’t understand human language. A local policeman acknowledged her as his daughter that was lost 18 years ago at 8. In Africa a 10-year old boy was found among the pack of monkeys. In the USA 2 girls were found brought up by a pack of monkeys. In Russia a 9-year old boy became the head of wild dogs’ pack.
For those who are familiar with the Jungle Book they will know that Mowgli was raised by wolves and other wild animals and although he was a human being, he behaved more like an animal. Labeling people like them as suffering from a syndrome is looking at it negatively. If we adopt a more neutral approach, we are more likely to see how nature and nurture are both at work.
When we say we were born with some traits, we are referring to something not learned. These traits may or may not be there at birth on the dot. In the case of human being, some of these were developed in the first 2 years of birth. This we call nature.
Nurture, by definition, is acquired. In an earlier article, “dolphins speak”, I wrote that “Attending to or meditating on these patterns enables us to learn that language”. This bird boy, having attended to the avian language, speaks it on the one hand; and on the other hand, because he has not been exposed to human language, can not speak human language, despite the fact that, genetically, he is a human being.
Kittens are born with their eyes closed. Only after they have lived several days, do their eyes open for the first time. Scientists discovered that if they put blindfolds on the kittens for the first three days their eyes are open, they will be BLIND FOR LIFE. Why is this so? Is it because the exposure to light at this critical juncture is essential for the kittens to fully develop their optic nervous system or because it is important in the training of their brains' sight interpretation capability? Whatever is the case, it indicates that both nature and nurture are essential for the formation of traits.
That is at the creatures’ level. There is news coming from recent researches in the field of molecular biology that, at the molecular level, this seems to be true too.

Compiled by Hiew March 2008.

Saturday, February 9, 2008

也谈华人思想兴革

读了拿督曹德安在2004年4月17日于亚洲时报发表的“再谈华人思想兴革运动”后,觉得在这方面自己也有一些意见,可与沙巴华社分享; 同时,也有个心愿: 希望更多华人,能不吝提供他们的意见,给大家参考。既然搞起运动来,就该多点人来搞,不要弄到不汤不水,搞了十多年,还似在原地踏步,令有志者有识者追随者灰心失望、大众失去信心。


(一)乡团与血缘组织:我年轻时非常反对乡团组织。那是出于年轻人的大同世界的理想。现在六十多岁了,此理想犹在;但对达致此理想的方法,有较现实的看法。总结三十多年的办事经验,我现在主张:远景要理想化,行动要务实。在这前提下,我以为,我们也可以通过已有的乡团组织,来达到部分的理想。通过修改章程,选拔拥有合时宜思想的会员为理事,已有的乡团,正可以扮演领导思想兴革的角色。但不要再在同一个乡团中分出去,再组织新乡团。历史未必必然;但大马的历史有太多乡团、政党只有分裂、没有合并的例子。我们若要团结,就必须以此警惕。权力欲和面子驱使好些人才去争夺理事的位子;另组新团新党,位子增加;合并位子就减少。这就是分裂易、合并难的现实主因。大家如果要团结,先不要把现有乡团分裂,也不要组新乡团,不要组新的血缘团体,努力强化同乡会联合会的内聚力。亚庇华人同乡会联合会成立到今已二十多年,会员有增无减,(这是好现象吗?),实权和效力恐怕远落后于大部分的成员乡团吧?这表示甚么?个人以为,这表示个别乡团现阶段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和价值,要搞思想兴革,乡团的影响力,不能忽视。至于乡团里女权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修章纠正?大家不妨考量考量。扩大会员资格容纳“外嫁女”和“外乡”媳妇,规定女性理事的最低人数,都有助提高乡团内的女权。女性要求平等或公平,最大资本是经济独立。这一方面是要靠女性自己去争取,一方面靠父母提供与兄弟平等的教育。做母亲的先不要有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才好。。。。乡团现阶段实力还大,比较务实的做法,不是解散乡团,而是从事乡团的内部革新,令其符合扮演领导思想兴革的角色。一般乡团的联系网络也广,有者是全球性的,在全球化的时代,这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力量,华社应善用之。

(二)不同教育背景:大家有没有认真考虑以不同的语文学习中华文化?要学习中华文化的精髓,当然要靠中文。但是,以我们现在一般在籍学生的中文程度,是否胜任学习中华文化的精髓?我看未必。学点基本的文化倒是胜任的。 既然如此,我们要问:能否以国语或英语学习基本的中华文化?如果可以,是否应该在这方面下手?这不止可让不同教育背景的华人学习中华文化,也可让友族学习基本的中华文化,以加强各族的互相了解,让友族分享中华文化的益处;处在全球化的伊始的今天,中华文化是全球五分之一人口的文化,地位重要;文化上,经济上都重要。请大家来考虑考虑此一看法。

(三)不同宗教: 华人信仰的宗教都教人向善。被教向善的人作出大大不善的事,岂不矛盾?但自古以来,宗教和种族,常常成为战争的导因。这不是宗教的本意,而是人们内心深处的情绪被有心人煽动所致。不同信仰者的容忍以及传教者(不限定于职业传教士)只说自己宗教的好话、不说其他宗教的坏话,是不同宗教共存并进的必需条件。要了解自己的宗教尚难,了解他人的宗教更难,所以,务实一点,采取容忍的态度,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四)女权人权等:关于女权,还是那句话:女性须谋经济独立。经济不独立,要争女权是非常费劲的。女权不能靠男人赐予或施舍,要靠女性自己努力争取。现在是脑力重于体力的较文明的时代,女性已渐占便宜了。倒是大男人要开始顾虑自己的自尊心呢。君不见大学里女生比男生多吗?

(五)礼多人不怪:礼,在儒家思想中,主要是指“制度”。在我们的社会里,礼,主要是指“礼貌”和“礼让”。而我们看到的“礼貌”和“礼让”,多很形式化。拿督曹说的“来宾致词”,对该来宾,给足了脸;对其他来宾,可能给足了罪受。这算是有礼吗?是对少数人有礼,对多数人没礼?来宾在台上说话,台下的人很多各说各的。不管台上的人说什么,说多久,台下的人在喧哗,算是有礼吗?校长训话,学生在吵,这算是礼貌吗?各位不妨去问问认识的中学老师,这种现象普遍不普遍。在校如此,以后会如何?学生为什么不爱听训话呢?是成年人滥用训话的机会吗?是我们不了解孩子吗?是我们在间接培养他们不礼貌的习惯吗?请大家来检讨一下。至于“礼让”,在公路上我少看到; 看到的多是“没耐心”,发脾气,闯红灯,超速驾驶,。。。发生意外时,就多找些籍口,把责任推给别人或车辆。我们也没有美国人排队的精神。“插队”的人倒不少。

(六)守时:亚庇的华人乡团提倡守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效果如何?这两三年来,我曾在亚庇,山打根,斗湖参加过婚宴。在山打根、斗湖,办30桌的婚宴,迎宾的时间大约是30分钟。注明七时的宴会,到了七时三十分,客人大抵来齐了。在亚庇,注明六时三十分或七时的宴会,多数要到八时才能开席。这是我的个人经验,不知大部分读者是否有相同经验?政府方面,部长们多数很准时。我曾遇过一位友族首席部长,因怕塞车而早到十多分钟。华人部长,以我所知,都很守时。我曾参加过一个由本州部长主持的会议,过了预定开会时间五分钟,部长没到,副主席就宣布会议开始,自己主持会议了。我有位同事,到吉隆坡开会,迟到五分钟,吃了闭门羹。守时是对与会者的尊敬,是高效率行为,是节省。有位朋友告诉我,二战结束时,柏林的最后一班火车还是准时到站。这是何等的精神?在亚庇,最准时的集会,是崇正中学的表演会。说七点正开始,司仪准七时正宣布开幕。这是华社“守时”的希望。在“守时”这一项上,请大家向崇正的孩子学习吧!

(七)开会:这二十多年来,我参加过上千次会议:政府的,专业团体的,华社的,都有。总的来说,我最满意专业团体的会议,政府的次之,华社的最糟糕。糟在哪里呢?与会者不懂会议常规或懂而不守会议常规。其次是不同意议决案者不尊敬或不愿贯彻议决案。这些都可以说是没有民主精神的后果。开会是民主程序的一环,也是贯彻团队精神的手段。华人要有竞争力,学会有效地开会,是有必要的。政府有一套教人开会的文件,大家可以借来认真学习。一些管理学书籍也有类似文件可供参考。

(八)不了解政府的政策和操作:大部分华人不明白政府的政策和操作,白白失去了不少政府提供的机会,而心理上又产生对政府不满和不信任。不愿持续学习,喜欢天马行空,不但不了解政府,也不了解时局,不了解世界大趋势。结果,牢骚多多,吃亏的是自己。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变化比五十年前快速激烈得多,如果不持续学习,很快就会给抛在后头而吃大亏。

(九)不愿意正式发表意见:喜欢在茶店大发伟论,说得头头是道,天下无敌。但在正式场合,大部分华人不肯说话,怕出错,怕出丑,宁为牛尾,莫为鸡头。结果大约有两种: 一是埋没了宝贵的意见,二是没机会听到别人批评我们意见的错误,一直自以为是,错误到底、到老、到死。我们变得被动、无奈、被主流遗弃,满腹牢骚,可怜兮兮,只好躲到安全的地方发发牢骚,发泄发泄。我不是在骂你;我也如此,以后我们要互相勉励,纠正这种态度。个人如此,社团也如此。在2004年4月中华大会堂代表大会上,主持会议的署理会长透露,华堂发出一百多份问卷,询问会员对首长轮流制的存废意见,回应的会员不到十个,而且,其中还有表示“没有意见”的。首长轮流制的存废,不论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族人的感情上,都是件大事;而华堂的会员,都由华人领袖领导,如此的反应,表示什么呢?华人领袖不关心?怕事?无奈?逃僻?还是大多数华人爱“明哲保身”?

(十)不“见义勇为”:几年前,一位学生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被摳至死,是个极端的例子。如此态度,容易助长恶势力的滋长。

(十一) 贪小便宜:粤语的“挽笨“,客语的”怂鬼落潭”………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心里。中老千之计、顾目前利益而不理长远利益、固步自封、贪自家方便,不顾全体利益,包括乱丢垃圾………多是因为这种心理作祟。

(十二) 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他人:许多人没有自己承担的勇气和力量,爱把错过的责任推给别人,令自己心里舒服。但诿过于他人,并不能解决问题,可能还会加深问题。家人之间、同事之间、邻里之间,常因此造成许多误会和纠纷。

(十三) 低估他人:华人多有民族优越感,常高估自己,低估他人,尤其是外族人。尽管我们对孙子兵法中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背得很熟,但却不会应用。

(十四) 勇于内斗:这在华人乡团政党内常常上演,精彩之极;看了令人心酸。华人竞争力强,协心力不足。一对一胜于日人,一队对一队就完了。竞争力是我们的长处,用于内斗,不管是什么团体的内斗,破坏力都大。如果竞争力能加上协心力,即使不“无往而不利”,也大占上风了。内斗是人力资源的大浪费。人力资源是此一时代的最大资源,请莫浪费。

(十五) 守法精神:我国承继了英国的法律系统,修正了英国法律以符合民情与时代,但我们执法不严,一般人守法精神不足,小部分人玩弄法律。法律需要道德作后盾,但道德力量所不及的地方,正需法律来弥补。在两者互补长短之下,社会秩序得以维持。我们爱高唱道德而轻视法律的作用,少用道德来维护法律,使法律发挥更大的力量。在这方面,中国学者总结的出路是: 公平清晰的立法;公正严谨的司法; 公开透明的行政; 公众控制的媒体.华社也许没这么大的力量在这方面影响国家,但华社可以在华团发挥力量,朝着这方向前进.


以上各点,属于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因此也是属于久积于心的话.随手写来,不成章法. 有些中听,有些大概是不中听的,不具娱乐性,但也可消遣,不能说毫无用处.


陶正 2004 年写, 2008 年续.

Wednesday, January 30, 2008

Dolphins speak

On 19/12/2007, news has it that Australian scientist Dr Liz Hawkins and her team has unraveled the meaning of squeaks and whistles that make up dolphin speech. They observed bottlenose dolphins for three years and from the starting frequency of the sound, its duration and its end frequency, she identified 186 different whistle types, of which 20 were particularly common, that dolphins make to communicate in a complex and contextual manner.

The scientists have recorded 1,647 different whistles. These were grouped into 5 tonal classes which are related to certain behaviors. In a sense, that makes these sounds a language.

To think of only human beings are capable of having language is, to me, beyond the intension of anthropocentricity and over limiting the definition of language. After all,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does allow for the inarticulate sounds used by the lower animals, birds, etc as part of the definition of language. In the same dictionary, the generalized definition of language is "words and the methods of combining them for the expression of thought”. Based on this definition, as long as we accept that some animals have thoughts and words can be any definite audio or visual or other tangible symbols of any kind, then it is plausible to think of dolphins having a language as long as they can use it to communicate their thoughts. Dr Hawkins has just discovered that and I won’t blame her for claiming she has unraveled dolphin speech.

I tend to entertain the belief that many common animals we encounter like dogs, cats and birds have their language. Even bees and ants too have their language of sort. They communicate among themselves though we do not understand them. I would venture to say that if we pay enough attention to them, we can understand their language. Dr Hawkins has just done that with the dolphins.

What Dr Hawkins did with dolphins others can do with dogs or birds and learn a dog’s language or birds’ language. I would venture to say that someone somewhere might have already done that.

Can the same principle be applied beyond animals or living things? Science presupposes definite patterns that make prediction possible. If we care to observe, to attend, to meditate, we see patterns everywhere. Every pattern is, in a sense, a language. Attending to or meditating on these patterns enables us to learn that language. Learning a part of that language enables us to better observe the patterns and by iteration, we can learn more of that language. We, in short, thereby gain knowledge and know the world better.

In 1993, my Master has performed something extra ordinary in our presence by blindfolding himself and told what was written by a subject. When asked, he told us it was from the pattern of the subject’s breath that he could tell what was in the subject’s mind. In this case, though blindfolded, he was able to perceive someone’s breath in great details to decipher the breath patterns and deduce his thoughts which I presume have influenced the subject’s breath patterns. Isn’t the subject’s breath patterns a language to be learned?

Our problem is we do not attend sufficiently. We are careless. We take things for granted. We are distracted. We look but we do not see. We hear but we do not listen. We let knowledge slip by our senses or mind.


By Hiew Jan 2008

Monday, December 31, 2007

牛肉吃不吃吃

这句话不是小孩学语.它有两种断句法:一, “牛肉吃不吃?”“吃!”. 二,牛肉:吃-不吃-吃. 这是表达我吃牛肉的过程.

2000年我离开沙巴公共工程局前,参加两次部门的官方晚宴,我的秘书费丽妲女士都特别为我安排素餐,引起同台朋友的好奇,问我是否素食,我挾了一块鸡肉塞进嘴去, 算是回答;也把素菜吃了.

我的瑜伽师父吃素,许多师兄也是. 瑜伽行者基本上是主张素食的。瑜伽行者把宇宙间性质分为Sattva, Rajas和Tamas三德. Sattva 是喜,乐,贪(能作光照),Rajas 是忧,苦,嗔(能作生起),Tamas 是暗,舍,痴(能作系缚)。表现在食物性质上,Sattvic 食物最纯,吃了身心平衡健康,它包括五谷,新鲜蔬菜,水果,奶,牛油,豆类,果仁,种子,蜜糖,豆芽等;Rajasic 食物具刺激性,令心身不平衡,它包括干的,酸的,苦的、辣的,咸的食物;Tamasic 食物对心身都有害.它包括肉类,酒精,烟,葱、蒜、醋、腌肉等。瑜伽行者吃素,是在吃sattvic食物,它有助修行。我们的瑜伽学会出版了几本讲素食的书,很有分量。有教人如何以渐进方式改吃素食的,有讲素食的健康的,有分析素食比荤食更经济的,有介绍健康素食食谱的,内容丰富,包含了古印度智慧与现代科学知识。

我四十余岁时曾经吃了肉边菜两个月。 有一天如厕,完工起身时,双脚乏力,站不起来。朋友骂我笨蛋,劝我多吃鱼肉. 果然有效.

小时家穷,吃得简单.我们住在乡下,自己种菜,养鸡,网鱼. 饭桌上常见的食物是白米饭,蔬菜,鱼肉及鸡蛋.鸡肉猪肉则农历初一十五才有.这简单的食物,营养也还可以.菜是自己种的,没有化学肥料,蛋是自己养的母鸡下的, 母鸡吃玉米,鱼多是同邻居买来的,顶新鲜,绝对没加防腐剂。.遇上农忙时,三餐外还有早茶与下午茶,喝的是咖啡或红茶,吃的是苏打饼,以维持全天劳动所需能量.

离家来亚庇念庇中时,寄宿在学校,天天喝骨头汤.这可能是我第一次尝到牛的滋味.不是牛肉,是牛骨汤,富于钙质,也许补骨.三年后,寄宿在沙白学院,开始吃到牛肉了.那是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各族学生同住沙白学院的宿舍,每星期学生可以吃到一次牛肉与鸡肉,非回教徒也可享 一次猪肉。接着去了澳洲,住了四年.吃的是以牛肉,羊肉,鸡肉,猪肉和蔬菜为主.开始不会煮牛肉,总煮不软,越煮越硬.朋友教我用小苏打(碳酸氢钠),也不太见效,而又多了一层怪味.后来才知道牛肉是越煮越硬的,要急火快炒,才能炒出软滑可口的牛肉来.那时,午餐在大学食堂用,我较喜欢的一个菜式是匈牙利红烩牛肉(Hungarian Goulash),内有番茄,大辣椒,马铃薯及香料,香甜可口.

回到沙巴后,又少吃牛肉了.以前吃牛杂,后以其不健康,也渐渐少吃.倒是凯悦酒店(Hyatt Hotel)的牛尾汤(Ekor Asam Pedas),叫我喜爱.对食物,如果要走极端,在”为生而食”或”为食而生”必选其一,我宁可选”为生而食”.所以,我说不上有特别喜爱的食物.勉强要选一样,我会选牛尾汤.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疯牛症在英国盛行时,我听了西方先生(Mr. West)的劝告,毅然放弃吃牛肉和羊肉.那时的说法是:吃牛肉会传染疯牛症.我不吃牛羊肉始于此,是出于健康卫生理由.

以后十多年,我没吃牛肉羊肉.官方餐宴如果由凯悦来承办, 差不多都少不了牛尾汤这一味菜.熟朋友见我不吃,有点奇怪.开始时自己也意志动摇,要刻意强忍. 可能因为我静坐,很快就意志坚强了,可以把牛尾布给太太而自己毫不受引诱.这时,疯牛症被控制,卫生已不是理由,而是在考验意志力了.当科学家初发现一个素食十几年,没吃牛肉十几年的人被传疯牛症时,大家都认为疯牛症的细菌能在人体潜伏十几年. 再过十几年,科学家发现疯牛症是人传牛,不是牛传人.既不是牛传人,就与吃牛肉无关了,疯牛症细菌能潜伏人体十几年的说法也不重要了.科学家的哲学训练未必严谨,也会时不时犯上思维错误的。

人们持健康理由而不吃牛肉主要是因为牛肉是红肉,高脂肪,高胆固醇,而不是怕被传疯牛症.我的胆固醇偏低,没此忧虑。 除健康理由外,不吃牛肉的主要理由是宗教.兴都教徒不吃牛肉,一些佛教徒,道教徒也因素食或吃斋而不吃牛肉.圣牛的观念可能起於牛在印度是耕田的主要动力或如母亲是奶的供应者,因而在圣典上被崇敬;兴都教徒不吃牛肉也有可能牛是宠物,牛代表一切动物,牛是地球的象征。北传佛教徒吃素,听说是受道教的影响;是佛教传入中国时受到本土文化的儒家和道家的同化所致。南传佛教徒是不讲究吃素的,他们沿门托钵,得到甚么就吃什么,以食维生,不分别计较是素是荤。据说,释迦牟尼佛是不主张吃素的,并和他的堂弟兼徒弟底瓦达塔作了辩论,记录在经里,不知是否有这事?另一个常听到的问题,是“你不吃牛肉是不是你拜观音?”。据说,拜观音的人不吃牛肉是因为观音的爸爸是牛。这就非我智慧所及了。观音是菩萨,菩萨是人,人的爸爸怎么会是牛呢?若说有前生而他的前生是牛,也难园其说。你怎知爸爸的前生不是猪,不是鸡,不是羊。。。呢?那我们岂不是不可以吃猪肉,鸡肉,羊肉了吗?很难说得通。其实民间许多传说,都是以讹传讹的,当故事听蛮有趣,许多是认真不得的。在佛教,以我所知,观音是一门修耳根的方法。修观音法门,要专注耳根,说吃素可以,说不吃素但只不吃牛肉似乎说不过去。还有一个说法,是吃素可以培养慈悲心,减少杀生。吃肉的人会不会比吃素的人慈悲我不知道,但吃素可以减少杀生,倒是很合逻辑。这是简单的求供问题。不过从自然规律来看,影响也许不大,某物种太多了,会破坏生态平衡,给地球带来灾害;在要求恢复平衡的过程中,也难免要面对伤害。在印度宗教上所说的不杀生,如瑜伽学派的第一戒,其实是ahimsa, a 是否定-非;himsa是暴力,ahimsa是非暴力,是身口意上的非暴力。译作不杀生,是不尽合原意的。有人说,印度宗教讲的不杀生,可能主要是指不杀人,这较合情理。把杀蚊子也包括在内的善人呼吸时请小心,不要杀死空气中的微菌,以免犯戒。善哉。

清真教徒不吃猪肉,据说是猪肉在物质和精神上都不卫生,或吃了会对个人或集体的道德有不良影响。另一说法则是在莫哈莫德的时代,人们不吃肉食动物的肉,而猪,不是纯肉食动物,既吃肉也吃素,所以要在Shari`ah上特别写明,以提醒信徒,猪也是肉食者。

在一个多元宗教的社会里,各教禁忌多少会带来一些麻烦,增加了容忍的需求也降低了密切关系的程度。如果你家吃猪肉,你带忌食猪肉的朋友回家吃饭就要多一番心思;如果你吃荤,你的朋友吃素,连葱蒜都不吃,甚至连用爆过葱蒜的锅炒的素菜也不能吃,你要请他回家吃饭,该怎样办?你会不会选择不请他回家吃饭?这是不是会减低你们的密切关系?

2002年我离开亚庇市政厅时,有位同事请我吃他吃通全亚庇最好吃的东西,带我到新来兴。这店在亚庇挺出名,但独沽一味:牛肉。这是我们同事两年,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我,而且是请我吃他认为最好吃的东西,我岂可扫他的兴?可是我那时还没有心理准备,勉强吃了,心理还有点别扭。

我并不严格吃素,因为吃素有其麻烦-营养不全,尤其缺乏B12,钙和铁。这里的素菜馆的素菜,多不是青菜萝卜豆芽这些新鲜简单的蔬菜,而是斋鹅斋鸭斋鱼等油腻的煎炸淀粉菜式,有点虚假的意味。我多吃蔬果,少吃红肉,不坚持吃素,更没有充分理由坚持不吃牛肉。若坚持,就执着了,不合佛家或瑜伽教理。其实人的消化系统,对荤素之分,恐怕也是模糊的。

改天你请客,问我:“牛肉吃不吃?”。 “吃!”,我会肯定这样回答你。

31/12/2007 邱写